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吗?
是否开立个人账户的分析
如果是您的公司,除了您公司以自身名义开设立的银行对公账户之外,您允许其他董事啊,监事啊,其他高级管人员开立账户,进行存储公司的资金么?依照德和财富小编来看是不行的。
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,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。一般的不懂法律的人认为是可以的,那么到底是不是呢,来看看企业服务小编分享的相关的法律规定吧。
法律规定的这些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
贸易咨询小编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八十一条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:
(一)侵占公司财产、挪用公司资金;
(二)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;
(三)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;
(四)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;
(五)擅自披露公司秘密;
看看有这么多条款对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,所以法治社会是要依法行事的。这也是这些人员的义务,是必须要你遵守的。
记得关注德和财富,省心解决资金短缺,专业资金服务。


